河南掏鸟大学生已刑满出狱,父亲坚持上诉5年:法官看我像瘟神!
- 生活
- 2023-09-08 11:35:59
法官,法官,我给你钱,你救救我儿子,好不好?”
“钱钱钱,我这里有钱,只要你们肯救我儿子。”
“都已经五年了,你还没意识到你儿子是犯罪,不可能有人帮助你们的。”
这名一直在法院逗留的男子是为了救他五年前入狱的儿子。
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基本上认识的这位每天都守在法院门口的男子。
每天他们上班、下班这名男子都会堵住他们的路,像个瘟神甩不掉。
«——【·案情回顾·】——»
假期爬树掏鸟窝
案件的主人公闫某是一名刚上大学的大学生,闫某自小在农村长大,家中就他一个儿子。
后来也不出所望考上了大学,到了大学自然也是被父母在心尖儿上,要星星就给星星。
可是父母也没有想到,在大一上学期就收到了辅导员的电话。
辅导员跟闫某父母说到闫某在学校经常逃课,去校外打游戏,如果再这样下去,那么可能会挂科重修。
辅导员儿希望闫某的父母可以教育一下闫某,让闫某可以充分的享受大学生活,而不是天天被网络游戏所支配。
这对于闫某父母来说也是难以置信的,毕竟曾经闫某可一直都是学校里的三好学生。
可给他们两口子争光了,到了大学怎么变了一个样,竟然还被辅导员给打电话告家长了。
于是闫某的父亲就给闫某打了个电话,询问他在学校的情况,可收到的回复却是一切都好,不让他两口子担心,就挂了电话。
于是闫某的父亲母亲愈发的担心闫某了,不过如今马上就该期末了,回到家在处理这些问题,希望还来得及。
在两口子的牵肠挂肚下,闫某也迎来了他的假期,到了家中,闫某一整天在床上打游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父亲实在不忍让闫某在一直荒废时光下去。
于是他就提出让闫某出去走走,后来闫某实在拗不过父亲,毕竟才刚回家,他也不想跟父亲起冲突,就叫上了同村的好朋友小郭。
闫某跟小王打小就认识了,是一直一起在村子里长大的,夏天抓蝈蝈,冬天堆雪人儿,两个人在村庄的生活很是欢快。
于是在聊天中,他们不知不觉的走进了一个村子的树林里,闫某打趣到:
“小时候咱们还爬到树上掏鸟窝、抓蝈蝈,不知道你现在还行不行,能不能爬上树?”
小王自然不甘示弱,“我肯定能爬上,就是你现在吃的这么胖,爬不上了吧。”
意外之喜得财路
于是闫某也不再跟小王过多的狡辩,三两步就爬上了一棵树。等到了树上,发现树上有一个小小的鸟窝上面就留下了几个鸟蛋,还没有孵化。
于是闫某就想把这几只小鸟带回家养一养看看会不会孵出来个麻雀儿给他玩玩,假期生活也不至于那么无趣。
闫某就把那个鸟窝给拿了下来,让小王给接住了。
小王也十分惊讶,闫某怎么爬了个树,还带了个鸟窝下来,不过掏鸟窝这个事儿小时候也经常干,现在长大了,当时对这些行为有点儿不好意思去做了。
回到家中,闫某就把得来的鸟窝和几个鸟蛋给父亲看一看,父亲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对这些小鸟儿也有认识。
闫某以为都是麻雀蛋,没有想到听父亲说不是麻雀蛋,鸟蛋上的花纹有点奇特。
便让闫某把这个鸟窝放回到原处,说不定鸟妈妈等会儿就来了,可是闫某却对这些鸟蛋有些好奇。
于是闫某就打算把这几个鸟蛋留下来,看看到底能孵出什么。
闫某给鸟蛋搭了个简易的窝,打上照明灯,希望过一段儿时间能有小鸟儿飞出来。
假期闫某也没有事情,整天就围着那几个鸟蛋转,苍天不负有心人,其中有一个鸟蛋率先破了皮儿。
闫某在旁边聚精会神的关注着鸟蛋的动向。最后再经过一段时间的挣扎后,小鸟终于从壳中跑了出来,可是现在还太小了,不会飞。
后来又经过一段时间鸟蛋陆陆续续的破壳儿,最先破壳的那只小鸟已经长成拳头大小了。
身上的花纹儿实在是有些奇特,完全不像是麻雀,闫某的父亲看了,只是感觉有些熟悉感,可是也叫不上来名字。
闫某的父亲担心这是什么特殊的保护动物,就想让闫某把鸟给放生了,可是闫某却不同意,毕竟这是闫某付出了很多努力才孵出来的小鸟。
闫某十分喜欢这几只小鸟,于是每天都在朋友圈的动态发布这几个小鸟的视频,叽叽喳喳的很是可爱。
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来电打破了闫某平静的生活。
“你好,请问你朋友圈挂的那几只鸟儿是你的吗?”
“是我的,你有事吗?”
“800块钱一只鸟儿,你卖不卖?”
“800块呀,卖卖卖,有钱不赚是傻子。”
于是闫某就跟这个陌生人在村口接头,陌生男子让闫某把小鸟装到笼子里,就放在村口儿大叔后面,陌生男子也是很爽快的,就给闫某转了800块钱。
手头拮据贩买保护动物
这让闫某不仅很开心,没有想到自己随手掏的鸟窝就获得了一笔巨款,800块钱够他买喜欢的鞋了。
本身家庭就是农村出身,闫某家庭也不是很是很富有,父亲给的生活费也只够闫某正常的生活水平。
可如今闫某的花销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水平,于是闫某就想起了在假期的时候,他卖的那只鸟800块钱。
他想能不能靠卖鸟赚钱呢?一只鸟就800,那么如果他多卖几只,钱不都来了。
于是他通过各种网上资料确定了这个鸟是燕隼国家2级保护动物,怪不得这么贵。
不过为了钱,闫某也顾不得这么多了,他开始通过网上的资料观察燕隼鸟蛋的特征,去各种森林掏鸟蛋,然后再通过一些孵化设备把鸟孵出来,再高价卖出去。
后来闫某说干就干,当期就在网上下单了一套孵化设备,然后就开始到适合燕隼生活环境的树林观察。
有了经验以后孵化的很是顺利,孵化完成后,闫某就开始在朋友圈儿发布小鸟的动态。看看有没有人想要购买。
果然不出闫某所料,买的人很多。
甚至还有人询问闫某有没有其他动物,于是这对于闫某来说也算是扩大了一个新的思路,闫某开始找各种名贵珍稀的动物,到网上倒卖。
闫某的这种行为,殊不知已经让警察发现了,闫某在网上买卖国家珍稀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
为自己的行为终付出代价
因此警察在确定犯罪嫌疑人之后,就立即对闫某实行了逮捕。
又通过一系列的侦查确定闫某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物,因此在法院的裁决下,闫某被判了十年。
几乎是一刹那之间的事情,闫某就从刚赚了一大笔钱的喜悦中变的愁苦满面。
闫某父亲和母亲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怎么突然被判了十年,就是掏个鸟蛋也不至于这么长时间吧。
这让他们两口子以后怎么活?他们儿子如今还在上大学正是奋发向上的时候。
于是就出现了让所有法官敬而远之的一幕。
闫某的父亲天天在法院前面手里拿着一大叠钱,碰到法官就把钱塞给人家,让法官救救他的儿子,能不能放他儿子出来。
这个行为无疑是让所有法官都害怕,闫某做的是违法的事情,如果法官帮了闫某,让闫某减刑,那么这就是包庇行为。
«——【·以案释法·】——»
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犯了什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文条法律来看,闫某贩卖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且还属于多次贩卖行为,情节已经特别严重,因此处以十年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单位人员利用职位便利谋取利益,犯罪吗?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因此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来说要坚守岗位,不能被金钱所迷惑。如果工作人员利用职位便利谋取利益的话,那么就犯了贪污罪,需要负刑事责任。
«——【·结语·】——»
法治是社会的基石,是国家治理的保障。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为了个人利益而干预司法程序,那么法治将崩溃,整个社会秩序将混乱不堪。
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我们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不为个人利益而违法犯罪。
同时,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学生会的相关工作,推动法治教育的普及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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