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华北叛徒殷汝耕的全过程,在法庭上,他无耻地宣称自己无罪!
- 故事
- 2023-09-27 09:48:17
殷汝耕1889年出生于浙江平阳。儒臣费耀明东渡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政治学系。在日本期间,他与日本女子结婚,从此与日本建立了关系,成为日本人对中国的信任。
此人历任中国政府驻日本大使馆、交通运输部航空管理司司长。 1933年任河北省须弥区专员行政督察。 1935年,他同时担任滦榆区专员行政督察。正是在这个时候,殷汝耕开始了他背叛祖国、追求荣耀的野心。
1935年11月25日,殷汝耕将其管辖的22个县和两个区合并,成立了所谓“东部地区防共自治委员会”。殷汝耕亲自出任该委员会主席,并宣布“从今天起,他将脱离中央政府,并宣布东方自治,各省先行者联合起来,谋求东亚和平”。从此,他开始分裂国家,将冀东8200平方公里的600万多名同胞置于日本的意志之下,公然挑战南京政府。
殷汝耕宣布“冀东自治”的第二天,南京政府就宣布殷汝耕被判犯有国家罪和叛徒罪,必须立即撤职并接受调查。然而日本却在这个时候跳出来横加干涉,指出如果敢逮捕殷汝耕,日本人就会立即动用武力与中国政府对抗。正是在日本人的支持下,殷汝耕加大了力度。不到一个月后,殷汝耕将“冀东反共委员会”改为“冀东反共自治政府”,并正式去掉了与傀儡一样的蓝天白日旗和五色旗。殷汝耕领导下的“冀东反共自治政府”也成为了为日本人效力的傀儡政权。
后来,7月7日事件后,殷汝耕领导的安全部队奋起反抗日本人,起义演变为“通州事件”。殷汝耕被迫辞职,“冀东反共自治政府”垮台。殷汝耕也被日本人囚禁。后来,殷汝耕在日本黑龙会领导人的担保下被释放。 1943年投奔汪精卫,成为汪伪政权的座上宾。他被特派员任命为国家经济委员会兼运河管理工程局局长。
日本投降后,于1945年10月22日在北平被捕。 1946年5月,他与13名华北汉奸被押往南京拘留审判。
审判期间,殷汝耕针对多项罪行的指控竭尽全力为自己辩护。他不仅认为自己无罪,而且是一位将自己比作29军的功臣。殷汝耕拒绝认罪,引发全国愤怒,许多人呼吁判处这位资深叛徒死刑。
1946年10月31日,南京首都高级法院对殷汝耕作出如下判决:“7月7日以前,企图破坏国家、夺取国家的,判处无期徒刑,并终身剥夺公职。之后7月7日,暴乱者被判处无期徒刑。如果一个人是国家的敌人,并试图反抗自己的国家,则将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公共权利,并没收财产。依法。”
殷汝耕拒绝接受上述说法。 1947年3月10日,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殷汝耕的上诉,维持原判。
1947年12月1日,在南京老虎桥监狱刑场上,老汉奸殷汝耕以一声枪响结束了他分裂国家、背叛民族的可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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